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

自己的事自己做

孩子過了五歲的生日,我們就告訴她已經是小孩不是嬰孩了,小孩比嬰孩強,能自己決定吃(可以餐餐吃板面囉)喝(可以常常喝蘋果汁囉),自己決定遊戲內容(可以只選擇拼圖玩囉)……

既然當小孩有這么多的好處,于是她高高興興地強調自己已經五歲。

“我五歲了,我要買這本書。”

“我五歲了,讓我決定穿這件衣服出門吧!”

“我五歲了,我要穿這對鞋子上街。”

“對了,你已經不是嬰孩,我忘了告訴你還有一件可以自己做的事。”我故做忘記把另一件好處告訴她。

“什么事?快告訴我!”孩子性急的渴望馬上知道答案。

“就是你可以自己收拾玩具,自己洗鞋子啦。”我在孩子獲得當小孩的“好處”之后,讓她知道小孩該做的事。

由于有好處在前頭做推動力,孩子幾乎沒有推搪每個星期六必須洗自己校鞋的責任。為了讓她習慣做家務,而又確保鞋子洗得干淨,我總是在她洗鞋子之前,先躲在廁所偷偷地把鞋子洗干淨,然后再把鞋子泡在清水裡,讓她用刷子再洗一次鞋子,然后塗抹鞋油。

塗抹鞋油這項簡單的工作,也是訓練孩子耐心和審美觀的方法之一。起初,性急的孩子,總是把鞋油塗得一塊塊,放在廁所就草草了事。我沒有為孩子做太多的補充工作,只把鞋子放去採光足的地方曬,然后讓孩子穿上就這樣曬干的鞋子,讓她自己給予評語(當然家人充當觀眾,投與好奇的目光)。

孩子有點不好意思,口裡一直說著:“不要緊!不要緊!”行動上卻已經提著鞋子跟著我進廚房,再把鞋油塗抹一次。

鞋子曬得干爽潔白后,別忘了給予嘉獎,從小事給予孩子肯定,往后不怕她不主動做家事,你聽:

“小天使,你的校鞋好干淨哩!”

“那當然,我已經五歲了嘛!”孩子洋洋得意的說。

孩子得意,難道你不滿意?

曾秀梅:媽媽咪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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